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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發土地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與已開發土地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會計處理是否一致?
發布者:admin  瀏覽量:4198  發布時間:2012/3/13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三條規定,本準則規范下列投資性房地產:
 。ㄒ唬┮殉鲎獾耐恋厥褂脵。

 。ǘ┏钟胁蕚湓鲋岛筠D讓的土地使用權。

 。ㄈ┮殉鲎獾慕ㄖ。

  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ㄒ唬┳杂梅康禺a,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

 。ǘ┳鳛榇尕浀姆康禺a。

  同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除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外,其他土地的土地使用稅均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問題所述未開發土地如果屬于已出租的或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計提土地使用稅時,記入“營業稅金與附加”科目,否則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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