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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處于建設階段,聘請專家發生的專家評審費、咨詢費從財務角度可否在建工程成本中列支?
發布者:admin  瀏覽量:4021  發布時間:2012/3/13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九條規定,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1604在建工程

  三、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在建工程(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6602管理費用

  三、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ㄒ唬┢髽I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管理費用”(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根據上述規定,“管理費用(開辦費)”與“在建工程”資本化科目屬于兩個不同的費用歸集科目,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專家評審費、咨詢費屬于“開辦費”范疇,發生時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只有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才可以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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